全校各部门:
根据《上海市教委、上海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〈上海市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〉的通知》(沪教委人(2010)68号),《上海电力学院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》(沪电院人事〔2011〕9号)以及《关于开展2015年度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》(沪电院人事〔2015〕11号)的精神和要求,本着公开、公正、公平原则,经过学校公布岗位、个人提出应聘申请、所在部门考核推荐、学校材料审核小组审核、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委员投票表决等程序,现向全校公示拟晋升人员名单,如有异议请及时向人事处或纪委反映,公示时间2015年6月12日至2015年6月19日。
各级岗位拟晋升人员具体名单如下(分别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、参加工作年月、进校年月排序):
专业技术三级岗位
教授:
潘卫民、唐 忠、刘永生
专业技术五级岗位
副教授:
林 臻、张 军、杨 延、徐建平、贾振堂、王 玺、吴懋亮、高立新、王治琴
殷卫红
副研究员:
封金章
高级工程师:
李晓露
专业技术六级岗位
副教授:
夏太娣、孟逢逢、张 雯、陈 凌、王 燕、吴湉南、崔树银、胡龙青、徐晓丽
陈 岚、韩云昊、赖春艳、张佳民、邵 娟、吴炳晖、甄兰兰、何西培、付 宁
王 艳、冯为兰、王素芳、边后琴、焦连志、葛静燕、魏为民、徐宏建、王育飞
周建萍、孙宇贞、张胜利、马爱清、曾 涛、毕忠勤、潘 华、陈 炯、余 嘉
焦凤梅、曹海静、张玉凤、温 蜜、李巧霞、王隔霞、马 云、吴 强、林顺富
高彦杰、杜成珠、侯建朝、彭 麟、仝明磊、赵晶晶、李 彦(能机)、陈 静
杨 帆、速继明、周 振、薛 花
副研究员:
马进明
高级工程师:
刘建全、王建锋
副研究馆员:
施颖燕
高级会计师:
陆 玮
专业技术八级岗位
讲师:
江 伟、丁红蕾、李 舫、赵 欣、刘晓娟、冯丽萍、薛 雁、刘洪利、徐莉莉
陈 欧、王军平、林丽萍、姜燕萍、赵长海、李 彦(数理)、于洪霞、钱耘云
陈新春、杨慧敏、朱 力、贺君燕、张 杰、陈松伟、马昕霞、王 辉、王 颖
张 超
助理研究员:
孙万荣
工程师:
程 斌、郑 坚
主治医师:
叶宇红、吴凤花
专业技术九级岗位
讲师:
王向文、曹金龙、卢 露、魏春娟、山 霞、罗 静、杨红娜、谢 婷、宋成锐
李春丽、刘 阳、李 敏、刘 樱、金一鸣、孙超超、陈 鹏、孙攀峰、潘雪涛
袁媛媛、陆 青、谢 华、李 俊、安 莹、曹 茜、张海辉、刘 琴、侯士丽
朱超群、余开华、吴 涵、楼越焕、任祥宝、李向上、周 婷、王冠军、高晓欧
廖运雯、裴 培、姚丽丽、徐仙君、李 芬、褚蝶花、徐 燕、杨 昆、李 峰、
沈 樱、陈 磊、章广清、张之明、于 晨、孙锦中、黄 琪、纪晓黎、赵 姝
洪 茜、马姗姗、钱利清、李 芳(财务)、刘 春、刘璐洁、闫 寒、孙改平
助理研究员:
刘芳清、马 虹、张素芳、郑 灿
工程师:
雷 燕、杨艳华、舒筠佳、桂金星、刘 裕、杨 健
实验师:
杨锦程
馆员:
马红侠、于爱群、蒋碧鸿、李雄波、周一苗
经济师:
韦应祺
会计师:
袁亦清
审计师:
邹 鹰
主管护师:
徐 颖
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
助教:
王海思
助理馆员:
韩艳芳
助理实验师:
刘鹏仙
助理工程师:
曾俊冬
助理会计师:
童卫东
备注:
1.所有岗级都是按照空缺岗位数进行晋升聘任。
2.除以上人员外,全校其余专业技术人员保持原(即上次岗位设置)专业技术岗位等级不变。
3.八级、九级、十一级拟晋升人员请填写《上海电力学院教师岗位应聘表(中、初级)》、《上海电力学院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应聘表(中、初级)》
上海电力学院人事处
2015年6月12日